随着黄金期货上市的日益临近,上海期货交易所也在紧锣密鼓的做好黄金期货上市前的最后工作,为了让投资者更好的了解黄金期货,本报记者专访了上期所有关负责人。
记者:为什么要推出黄金期货?
上期所: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9月11日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黄金期货。2007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公布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黄金期货合约。2008年1月9日,黄金期货合约将正式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
黄金是一种兼具金融和商品多重属性的贵金属,黄金期货的上市对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完善期货市场、发展黄金市场以及繁荣我国金融市场的需要。二是有利于打击黄金变相期货交易,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三是有利于广大企业和投资者利用黄金期货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提高风险治理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
记者:上期所做了哪些预备工作?
上期所:黄金期货获批以来,上期所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稳步有序推进各项筹备工作。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在充分借鉴国际期货市场的成功经验,广泛听取市场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围绕更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功能,为投资者服务,更有利于风险控制这两个核心问题,审慎论证确定合约交易单位,设计符合我国市场实际的黄金期货合约和相关业务规则。二是与有关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推动指定交割金库合作,并积极发展新会员,引入包括金融机构投资者在内的自营会员。三是加强投资者教育,增强会员和投资者的风险意识。
记者:黄金期货的主要服务对象有哪些?
上期所:黄金生产、加工、贸易企业,金融机构及广大投资者都迫切需要合法而高效的渠道来规避黄金现货市场价格风险,这三大主体是黄金期货的主要服务对象。
记者:风险控制措施有何特点?
上期所:根据黄金市场的特性,我所在黄金期货的风险控制措施的设计中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定。主要有:1、较高的保证金收取标准。黄金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7%,上市交易初期暂定以9%的比例收取。2、较宽的涨跌停板幅度。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5%的涨跌幅度。
3、严格的限仓制度。黄金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规定了较严格的限仓比例和持仓限额规定。 记者:投资者在参与黄金期货交易时应注重什么?
上期所:需要提醒广大投资者的是,通过上期所经纪会员参与交易是广大投资者参与黄金期货交易的唯一合法途径。一方面,上期所会员没有二级代理。也就是说,除了上期所的期货经纪会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资格办理投资者开户业务并代理投资者进行黄金期货交易。另一方面,参与地下炒金活动是非法的,在非法期货交易中,资金和交易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记者:交易单位为什么从300克/手提高到1000克/手?
上期所:交易单位是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设定的。黄金期货交易单位从征求意见稿时的300克/手提高到1000克/手,目的是不鼓励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投资者参与黄金期货交易,但方便机构投资者参与,也有助于国内外市场接轨。
记者:自然人客户为何不能进行实物交割?
上期所:期货市场的主要功能是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实物交割不是期货交易的主要目的,同时,期货交割规则对不同类型的投资者有一系列要求及规定。这也是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区别。因此,为了加强风险控制,我所规定了自然人客户不答应进行黄金实物交割,同时规定了自然人客户的持仓进入交割月份应该调整为0手。
假如自然人客户确实需要购入现货黄金,可以通过银行或现货市场交易等渠道及方式实现。 记者:如何理解交割中的择地出入库?
上期所:黄金交割细则中规定买卖方可以择地交提金。与现有期货品种不同,黄金交割采用择地交提金有其非凡性。黄金的产销地区分处不同地区,假如按一般商品的交割方法,势必会造成仓单分配的不平衡,给买方提金带来不便。因此黄金标准仓单的单位都是3000克,且没有标明提货地点,买方拿到仓单后就象拿着银行存折可以通存通兑一样,可以择地提金。
(责任编辑:孙轩)